本帖最后由 无度不丈夫 于 2019-11-10 15: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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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保“英雄事迹”是件蓄意谋杀案
45年前成为英雄的刘学保曾经被写入小学语文课本。同时,他的事迹被做成连环画全国发行,用来对广大青少年进行英雄主义和阶级斗争教育。然而,1985年,刘学保被兰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他的“英雄事迹”,是他精心策划的谋杀案。
血案是这样发生的
1967年12月17日夜9时许,甘肃省永登县连城乡池木哈村边的大通河两孔水泥大桥上发生爆炸。大桥留守处人员闻声赶赴现场,左手鲜血淋淋的连城林场“支左”解放军某部副班长刘学保要来人不要管他,快去抓炸桥的“反革命分子”,检查桥上是否还有炸 药。留守处人员随即在桥东公路上发现了头部血肉模糊的林场工人李世白。工作人员赶紧将两人送往医院。刘学保住院后,顺利做了切腕手术,李世白则因头部伤势过重,于次日凌晨3时许死亡。
据相关资料记载,当年案发后,永登县公安局经过勘查,没有发现任何李世白要炸桥的线索。基于这种现实,当地公安局将自己的侦查结果上报了兰州市和甘肃省公安处军管会,要求将李世白炸桥案“挂起来”,不要简单地作出结论。
但是,在那个年代里,理性的思考最终无法占据上风。刘学保所在的部队领导根据他的自述,主观地认定李世白这个曾经在国民党宪兵队任职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就是要炸毁池木哈大桥。至于刘学保个人,则因此成了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
英雄是这样炼成的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题目叫做《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同日,该报刊发了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文章写道:“刘学保同志是八一一O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 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 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
新华社随即将文章转发给各大媒体。《人民日报》次日也在头版转载了这篇通讯稿。至此,刘学保瞬间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1968年1月10日,刘学保被兰州军区授予英雄称号。此后,又荣立一等功,被提拔为副教导员。再后来,他担任了兰州军区党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8年后真相大白
至于李世白,这个“曾经当过国民党宪兵部队副连长”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死后不得翻身20余年,他的家庭也饱受牵连。作为“反革命家属”,李世白的妻子被红 卫兵遣送至甘肃定西的农村;长子因为被诬陷要放火焚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入监狱;长女也因此饱受迫害。
直到1978年,“李世白炸桥案”的发生地——连成林场的职工们纷纷给当地县委“人民来信”写信。在信里,大家对该案存在的诸多疑点提出了质疑。1982年9月,永登县委、兰州市委安排专人复查此案。1983年7月,军方和地方政府开始联手调查此案。同年11月9日,兰州市公安局得出结论:所谓“李世白爆炸案”纯属子虚乌有,刘学保为了骗取荣誉和个人前途,精心策划了这起案件。
调查结果证实,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地杀害的。让人感慨的是,当时李世白被刘学保以石头砸而致颅顶头皮裂开,尚未断气。但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这个所谓的“反革命分子、炸桥罪犯”并没有得到医护人员的及时救治。在路上,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的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去世。
1984年4月,兰州市公安局将“英雄”刘学保依法逮捕。1985年,永登县委召开平反昭雪大会,为被害身亡、沉冤18年的李世白恢复名誉。
——摘自2012年11月26日一期《快乐老人报》第16版“秘闻”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