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毕业典礼——《邓小平年谱》摘抄 中心词:坦普尔法律博士 修改宪法 哈佛毕业典礼法学博士 《邓小平年谱》 1979年1月31日
△ 上午,接受美国费城坦普尔大学授予的名誉法律博士学位,并致答词:…。
《邓小平年谱》 1980年8月18日 △ 下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并讲话。…。还指出,中央正在考虑逐步进行的还有如下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重大改革:第一,中央将向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第二,…。第三,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这个讲话已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八二宪法1982年12月4日正式通过并颁布)
《邓小平年谱》
1986年10 月 8 日 上午,会见美籍华人、王安电脑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安博士。会见时,接受客人转交的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德里克博克和美国前国防部部长施莱辛格的两封来信。来信邀请邓小平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一日出席哈佛大学毕业典礼,并接受该校授予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二十一日,外交部在建议邓小平接受该学位的报告中提出:接受方式有两种,一是请哈佛大学派人来京授予学位,二是邓小平委托我国驻美国大使韩叙届时出席该校毕业典礼,代表邓小平接受学位。邓小平批示:“第二种方式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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